兵团交通系统四个单位和个人
获2008 年度全国交通行政执法表彰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典型,充分展示全国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交通法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交通运输部决定(交体法发[2008]421号文),授予68个单位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78个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称号、101位同志交通文明执法标兵称号、37位同志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称号。兵团交通系统的兵团路政稽查支队、农九师路政稽查分队获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农二师路政稽查分队、农七师路政稽查分队获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称号,农一师路政稽查分队王栋、农三师路政稽查分队马爱国、农七师路政稽查分队李建国三位同志获交通文明执法标兵称号,兵团路政稽查支队许红林同志获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