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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的通知
兵交发﹝2010﹞96号
各师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要求,加强兵团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局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及新疆自治区相关规范文件为基础,结合兵团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兵团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标准文件》自通知发出起施行,原《兵团通乡(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6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兵团通乡(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此《标准文件》适用于兵团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通连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法规。 请各师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我局反馈。 兵团交通局(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兵团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兵团农村公路施工招标范本(201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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